发布时间:2021-4-1 13:31:02 点击数: 次
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清明节期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为清明节法定假日,将4月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整至4月6日(星期一)。4月7日(星期二)上班、上课。二、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各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教职工要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二)教务部要按照学院放假通知要求妥善安排好各项教学活动,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三)总务部要根据学院放假安排,认真搞好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院放假期间安全稳定。
(四)党务办公室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工作。
(五)严禁各单位组织集体出游,坚决落实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via:院长办公室订阅号:xxmusqmc(←长按复制)新浪/腾讯微博: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投稿邮箱:sanquan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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