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清明_清明节_清明祭祖 >> 节日内容 >> 学院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院属各单位、部门:
现将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假时间
清明节休假3天。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即4月2日—4日休息。4月5日(星期二)上班。
二、具体要求:
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清明节放假安排,按照集团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
一要抓好安全。安技处、学生处及各系部要提前部署节日期间安全、保卫、交通、消防等防范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学院“五个平安”。
二要抓好生活。节日期间,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能放假的职工一律放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放假的,要按实际加班时间计发加班工资。后勤中心、实训中心要安排好职工、学生的衣食住行。
三要抓好值班。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学院报告并妥善处置。坚持院系两级领导值班、保证班班见领导,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以上安排,请各单位、部门遵照执行。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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