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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关于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8号)文件精神和我院校历安排,联系学院实际,现将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年清明节放假及周末双休日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年4月5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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