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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现将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
年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原定4月6日(星期一)讲评会,因清明节放假,改在4月7日(星期二)09:10召开,地点不变。
三、安全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生产运行、安全及服务保障工作。
2、节前各单位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教育,禁止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3、节前各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尤其是用电安全检查。
4、加强门卫值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不在办公室内放置贵重物品或现金。
5、按要求落实防盗抢、防破坏、防窃密等治安防范措施,保障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
6、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假日期间离渝外出的,请务必于年4月3日12:00时前将《中层管理人员假日期间离渝外出申请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集团公司办公室文书(联系人:李沧知,联系)。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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