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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在佛教中的文化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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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明节的时候,除扫墓及祭祖之外,应遵守先人的教诲、发扬先人的美德,并且将一切善行功德回向给他们,令他们早生净域,离苦得乐,这才是实践孝道最具体的表现。
由于二十四节气客观地反应了一年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所以古代劳动人民用它安排农事活动。清明1到,气温升高,雨量增多,大地出现春和景明之象,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可见这个节气与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此1时节,万物“吐故纳新”,无论是大自然中的植物,还是与自然共处的人类,都在此时换去冬季的污浊,迎来春季的气味。
清明节的风俗大约始于周朝,是一个充满平和惬意气氛的节日,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现时的清明节,是阳历四月4日或5日,此时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天清地明,最宜扫墓祭祖、春游踏青;踏青除欣赏大自然的湖光山色、春光美景以外,还展开各种活动,增加情趣。二零零六年,“清明节”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资文化遗产名录。
谈到清明风俗的由来及演化,须从古代一个非常着名的、现已失传的节日——寒食节说起。寒食节相传源于年龄时期的晋国,是为了记念晋国公子的臣子介子推。晋国公子重耳,流亡外国十九年,介子推护驾跟随,立下大功,后来重耳返国即位为晋文公。晋文公即位后,不求名利的介子推便背着老母,躲入绵山隐居。晋文公前往寻觅,却怎样也找不到,因而放火烧山,想把介子推逼出来,不料介子推却和母亲抱着一株大树,宁愿烧死也不出山。晋文公伤心不已,下令把绵山改称“介山”(即山西介休县境内的介山),又下令把介子推被烧死的那一天定为“寒食节”,以后年年岁岁,每逢寒食节都要制止生火,吃冷饭,以示追怀之意。因此,寒食节,又称“熟食节”、“禁烟节”、“冷节”。
而在寒冷的冬季,要禁火吃冷食,怕有些老弱妇孺耐不住寒冷,同时也为了避免寒食伤身,因而就定了远足、踏青等户外活动,让大家出来晒晒太阳,活动活动筋骨,以增加抵抗力。
汉朝之前,在这个春意盎然的三月里,还有一个“上已节”,节日为三月上旬的巳日(后来则固定为农历三月三日),其日子正与寒食及清明重迭。“别馆青山郭,游人折柳行;落花经上巳,细雨带清明。”这首唐代羊士谔所写的诗,就画意般地歌咏了人们在清明这一天走出家门,到青山远村折柳、踏青的情形。“上巳”,指的是农历的阳春三月。据记载,春秋时期上巳节已开始流行,《论语》中所说的“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6七人,浴乎七沂,风乎舞雩,而归”写的就是当时的情形。今天,上已节已从中国人的节日谱中消失了,但过去它曾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之一。
到了唐玄宗时,诏令天下,“寒食上墓”,定寒食扫墓为当时“5礼”之一,因此每逢清明节来到,“田野道路,士女遍满,皂隶佣丐,皆得父母丘墓。”(柳宗元《与许京兆书》)扫墓遂成为社会重要风俗。
由于寒食节的日期,距冬至一百零五日,也就是距清明不过1、两天,所以,后世便逐步把寒食扫墓的风俗移到清明当中。宋朝以后,寒食节与清明节已合而为一了。所谓“清明祭扫各纷然”(宋朝诗人高菊卿诗句),其实“祭扫”(拜祭、扫墓)只是清明其中的一项活动,真正具有丰富人文内涵和时令乐趣的是“踏青”、“春游”、“折柳”、“拔河”、“蹴鞠”(踢足球)、“放风筝”和“荡秋千”等重要内容。由是,清明节便由一个单纯的农业节气提升为重要的大节日,寒食节的影响也就消失了。但寒食节中的若干风俗仍传承下来。因此,清明节除祭祖扫墓以外,还有各项野外健身活动,使这个节日,除有慎终追远的感怀,还融会了踏青赏春的欢乐;是一个极富民族特色,别具意义的节日。
清明扫墓与踏青,本来是两个不同的文化主题,宋朝以后渐渐融为一体,并不断地被赋予深层的文化意义。人们把祭祀先人与中国传统重视孝道、慎终追远的民族性情直接联系起来,认为清明节风俗体现了中国人感恩、不忘本的道德意识;落实了中国圣人孔子与佛教始创者释迦牟尼佛,于公元前6世纪所提倡的孝道。人们会在当天前往先人或亡者的坟墓、骨灰塔祭拜打扫,并以亡者的名字做功德。
孔子与佛陀虽分别住在中国和印度,但二者却生存于同一时期;孝道是二者为增进人间和谐,共同提倡的教义。孔子所提倡的孝道已根深蒂固地融入中国人的社会体系,以致每个人都明白到自己在清明节对先人所应尽的义务;其文化意义正是中国社会数千年来得以和谐稳定发展的支柱,有助于在古人与今人、前人与后人之间建立和谐的代际关系,进而增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乃至万物之间的和谐关系,这是清明节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人文内涵所在。
在佛教的《善生经》中提到,为人子女的义务就是经常做功德回向给已故的父母。因此,身为佛弟子者应在清明节追思怀念已故的先人,并以亡者的名字做供养来帮助他们摆脱。是故清明之际,佛教各大道场都会举行清明思亲法会,超度十方6道亡灵,而居家佛弟子则可以实行以下的善行:
1、到先人灵位的坟墓、骨灰塔等地做打扫和拜祭。
2、到寺庙为往生者做超度法会,并将功德回向给亡者。
3、为亡者受戒,并将功德回向给亡者。
4、为亡者做任何功德,如供僧、点灯等,并将功德回向给亡者。
5、为亡者做一切善行,如放生、布施等,并将功德回向给亡者。
因此,在清明节的时候,除扫墓及祭祖之外,应遵守先人的教诲、发扬先人的美德,并且将一切善行功德回向给他们,令他们早生净域,离苦得乐,这才是实践孝道最具体的表现。
清明节追思孝亲供灯
福慧共修fjdh
年4月4日(农历二月2十七日),又逢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在佛教的《善生经》中提到,为人子女应经常做功德回向给已故的父母和列祖列宗。身为佛弟子,在清明节追思怀念已故的先人,并为亡者供灯回向,应是清明节“如法”的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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