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清明_清明节_清明祭祖 >> 节日活动 >>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加班费计算,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详见下图:
可知,放假时间为4月2日、3日、4日三天,其中,4月2日、3日为休息日,4月4日为清明节。
2放假期间安排工作,加班费如何计算?结合上述分析,我们区分两种情况:
14月4日清明节,系法定节假日加班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省城太原为例,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月,也就是说,当天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全日制员工最低可得加班费:
元/月÷21.75天×1天×%=.44元。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其计件单价的%支付其加班费。
那么,大家都知道法定节假日均为带薪休假,该%的加班费是否包含本数“带薪”呢?
其实是不包含的。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安排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工资。言外之意,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劳动,员工实际可得到四倍工资。即员工最低可得工资:
元/月÷21.75天×1天×%=.93元。
24月2、3日系休息日加班,若不能安排补休,须支付加班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支付工资。按最低工资元/月计算,全日制员工可得最低加班费为:
元/月÷21.75天/月×2天×%=.93元。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加班,且不能安排调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节假日计件单价的%支付其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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