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清明_清明节_清明祭祖 >> 节日内容 >> 校通知关于年清明节劳动节
各学院、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班级:
经学校研究,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清明节:4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不调课。
2.“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星期五)、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4月30日(星期四)白天课程照常,晚上课程暂停。
3.端午节:6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2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6月20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6月22日(星期一)补休,不调课。
上述节假日期间原周六、日校内辅修暂停。
二、通勤班车安排
4月3日(星期五)、6月19日(星期五)通勤班车按照正常下班时间(15:30)发车,4月30日(星期四)通勤班车按照正常下班时间(16:30)发车。
三、值班及其它工作
学校要求安排好值班工作,各部门、各学院安排好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期间的工作,并根据需要自主安排值班;学生工作系统值班由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学院统筹安排,掌握每位同学假期内的去向,做好留校学生的活动安排;后勤部门安排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请各单位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和假期相关工作安排,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度过平安、和谐的假期。
学校总值班:地点行政楼办公室,电话-。
四、值班安排请于年3月31日(星期二)前报校办公室备查。
(上海海洋大学)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